物业管理知多少?一文带你全面了解!
2025-01-07
物业管理概述
物业管理,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的定义,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共同对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以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简而言之,物业管理涵盖了业主对共有部分及公共区域的管理,或是委托专业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的一系列行为。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业主拥有自行管理物业的权利,同时也可以选择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者来进行管理。物业管理这一概念在狭义上,特指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依据合同进行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的维护、修缮,以及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生活秩序和环境容貌等方面的管理。而在广义上,物业管理则包括业主共同管理的过程,以及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进行的管理过程。
物业管理内容
物业管理的内容,根据其服务的性质和提供方式,主要可分为常规性的公共服务、针对性的专项服务和委托性的特约服务三大类。
常规性的公共服务:这是物业管理企业向住用人提供的基本管理和服务,涵盖了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住宅装修的日常监督、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环境卫生的管理、绿化管理、公共秩序维护(与公安和消防部门合作)、车辆秩序管理、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以及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等方面。
针对性的专项服务:这类服务是物业管理企业为满足部分住户、群体和单位的特定需求而提供的。服务内容广泛,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生活类、商业服务类、文化、卫生、体育类、金融服务类、经纪代理中介服务以及社会福利类等。
委托性的特约服务:作为专项服务的补充和完善,特约服务是物业管理企业在实施物业管理时,根据自身能力和住用人要求确定的额外服务项目。这些服务旨在以人为核心,做好物业管理的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并不断拓展服务的广度和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