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识别再上热搜,只因信息存在安全隐患?
最近,人脸识别成为了不折不扣的热议话题。
今年年初因疫情的影响,加快了我国社区智慧化建设和发展,这其中包含了人脸识别门禁。在很多地方,原有的指纹、门禁卡设备被取消,人脸识别成为居民出入小区的唯一验证方式。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劳东燕所居住小区门禁升级改造,相关部门未征得业主同意,收集人脸数据,强制居民刷脸开门,出于风险考虑,劳东燕就写了法律函,分别寄到物业公司和业委会。
后来,街道方面邀请她谈话,双方谁也没说服谁,最终街道方面同意安装设备后,让居民在三种方式中自行选择。不过,小区的门禁改造工作,不知何故被搁置下来。
此次事件被广大媒体报道,引发广大网友的讨论。教授对人脸识别说“不”早已不是先例,早前发生的“人脸识别第一案”至今还未结案。
“尊敬的年卡用户,系统已升级为人脸识别入园,原指纹识别已取消,即日起,未注册人脸识别的用户将无法正常入园。”(杭州野生动物世界短信通知)
2019年10月17日,杭州野生动物世界系统升级为人脸识别入园,取消原指纹识别,因不愿意使用人脸识别并要求退卡,双方协商未果后,浙江理工大学副教授郭兵将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告上法庭,该案也成为国内消费者起诉商家的" 人脸识别第一案 "。今年6月15日该案开庭审理,当天庭审的焦点主要在于动物园有没有尽到提示的义务,最终案件将择期宣判。
人脸识别作为当今时代先进技术之一。它集成了人工智能、机器识别、机器学习、视频图像处理等多种专业技术,是生物特征识别的最新应用,更展现了弱人工智能向强人工智能的转化。有了它,进安检不用凭票了,进小区不用刷卡了,付账单不用扫码支付了,开汽车不要钥匙启动了,老师上课、单位打卡可以直接人脸识别签到……给生活带来极大的便利。
技术是中立的,但容易被心术不正的非法利用,特别是在我国对人脸识别技术还没有一套完善的法律制度情况下。比如对人脸信息的采集、储存、用途、保存方式,以及对收集的主体、目的、方法、范围与程序的规范化、标准化,亦没有对违规收集或使用的行为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也就是教授们反对使用人脸识别主要原因。
新鲜事物出现人们总是需要一定时间去适应。就像当年网购出现在人们生活中一样,总有人觉得网上购物不安全,随着人们体验到网购带来的便利性以及各方面不断完善,网购最终成为了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同样,人脸识别也需要这样一个适应过程。
而社区、园区、景区等场景智慧化,必定离不开人脸识别技术。那么,物业管理方要如何推广使用人脸识别?
回到前面两个事件,报道中不乏出现“未注册人脸识别的用户将无法正常入园”、“人脸识别成为居民出入小区的唯一验证方式”等字眼。科技的革新本是好事,但是需要给消费者选择的权利。在人脸识别还处于一个适应阶段,强制用户使用,容易造成适得其反结果。物业管理方在推广人脸识别时,应该给用户留更多选择,让乐于接受新鲜事物的用户带动处于观望用户。
德立云人行门禁管理系统,融合人脸识别、刷卡、密码、二维码、蓝牙、流媒体通信等多种技术,同时兼顾人脸识别开门、视频语音对讲开门、APP一键开门、密码开门、刷卡开门、网络电话开门、手机NFC开门等多种场景开门方式,适应不同人群的用户习惯。
同时,德立云也取得信息系统安全登记保护认证。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是对信息和信息载体按照重要性等级分级别进行保护的一种工作,包括定级、备案、安全建设和整改、信息安全等级测评、信息安全检查五个阶段。
该认证标志着德立云已经形成体系化、流程化、标准化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具备了良好的技术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服务过程能力,信息系统安全实力得到了国家专业部门认可,也标志着德立云有实力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专业化、更高标准的系统服务。
希望“人脸识别第一案”能倒逼立法规范,让法规跑在技术前面,人脸识别任重而道远。